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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司法特考
每年除了高普考、地方特考、警察特考等大型公職考試外,各個政府機關單位也都會定期舉辦考試來遴選人才、補足人力。其中的司法特考便是因應司法業務需求,專為法務部、檢察署、各級法院以及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等法務部所屬機關而舉辦的例行性人才招募考試。
對司法特考不太熟悉的民眾可能會認為這是專門開設給法律系畢業生報考的公職考試,其實不然,司法特考依據高中、學院等學歷限制條件的不同,劃分為三、四、五等;並依職務內容的不同,細分為「書記官、法警、執行員、執達員、監所管理員、庭務、錄事」等類科。且這些類科的專業科目多為法律相關的背誦型學科,即使非法律系出身,也能藉著自身的努力,躋身司法界、一展抱負長才!
司法特考在每年的八月中旬舉辦,缺額多,上榜機會大,如:四等書記官每年皆開出100多名缺額;監所管理員的員額更是高達200多名。且司法人員的薪資福利相當優厚,與其他公務員相比可說是更勝一籌,考取五等即有32,000元的穩定收入;四等則有4萬8千元至5萬5千元的不錯月薪;三等更享有5到6萬元以上的超高薪資。渴望高薪月收和美滿生活嗎?不妨考慮司法特考!
考試須知
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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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9(二)-05.08(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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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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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09(六)-08.1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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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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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觀護人、公證人、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法院書記官、監獄官: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二、大學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家事調查官: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學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行政執行官: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教育行政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四等】
☆法院書記官: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最高年齡。
二、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法警、監所管理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
二、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執達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二、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執行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0歲以下。
二、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等】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男女皆可報考。
二、不限學歷,不限最高年齡。 |
薪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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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公證人、法院書記官、監獄官: 月薪約$60,000以上
檢察事務官:月薪約$75,000以上
司法事務官:月薪約$78,000以上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月薪約$45,000以上
【四等】
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月薪約$48,000以上
監所管理員:月薪約$47,000-51,000以上,月休17天
【五等】
月薪$32,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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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情況仍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主。
五等考試類組與科目
有※記號之科目,係考「選擇題佔100%」
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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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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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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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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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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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法院組織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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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考試類組與科目
有※記號之科目為考「選擇題」,有◎記號之科目為考「選擇題、申論題」,其餘為考「申論題」。
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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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含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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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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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4.行政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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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法院組織法 4.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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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概要 2.◎監獄學概要 3.◎犯罪學概要 4.※監獄行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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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強制執行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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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強制執行法概要 4.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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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類組與科目
有※記號之科目為考「選擇題」,有◎記號之科目為考「選擇題、申論題」,其餘為考「申論題」
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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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含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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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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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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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實務組】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3.行政法 4.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5.智慧財產權法 6.強制執行法
【財經實務組】
1.証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2.中級會計學 3.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4.銀行實務 5.稅務法規 6.審計學
【電子資訊組】
1.系統分析 2.資通安全 3.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4.計算機網路 5.電子學與電路學 6.程式語言
【營繕工程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3.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擬土設計與綱結構設計) 4.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5.營建法規 6.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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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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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組】
1.民法 2.刑法 3.刑事訴訟法 4.民事訴訟法 5.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6.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財經事務組】
1.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2.民法與刑法 3.銀行實務 4.中級會計學 5.稅務法規 6.審計學
【營繕工程事務組】
1.民法與刑法 2.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3.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 4.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5.營建法規 6.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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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 2.刑法 3.民事訴訟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6.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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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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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獄行刑羈押法 2.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3.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4.監獄學 5.刑事政策 6.諮商與矯正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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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測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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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測驗與衡鑑 2.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3.諮商與心理治療 4.心理學 5.少年事件處理法 6.人類行為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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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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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測驗與評量 2.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 3.心理諮商與輔導 4.社會工作概論 5.少年事件處理法 6.人類行為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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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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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 2.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3.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4.民事訴訟法 5.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6.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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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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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 2.家事事件法 3.心理學 4.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包括家庭暴力) 5.諮商與輔導 6.調查與訪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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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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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2.犯罪學 3.諮商與輔導 4.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5.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 6.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或社會工作概論(選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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