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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招考165人 7月面試
2024.05.27
【本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113台中銀行新進行員甄選
◆報名日期:113.05.17(五)~06.05(三)
◆面試日期:113.07.06(六)~07.07(日)
◆招考名額:165名(僅書面審查、面試)
重要時程表
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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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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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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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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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試
:
書
面
審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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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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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17日(星期五) 10:00
至6月5日(星期三)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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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且未完成報名程序者恕不受理報名。
2.請於113年6月5日(含)前依網頁說明填妥基本資料及完成適性測驗並上傳證明文件。
未於期限內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報考者須通過書面審查後,始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適性測驗路徑:「台灣金融研訓院/就業招考/金融人才特質適性測驗/立即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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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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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25日(星期二)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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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應考人自行至本次甄選專區查詢。得參加面試人員,台中銀行將另行寄發手機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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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試
:
面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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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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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
依通知時間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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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點:台中銀行總行(台中市西區民權路87號)。
2.請依公告所載之時間及地點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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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結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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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果預定於113年7月底前
由台中銀行以E-mail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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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人員將由台中銀行個別通知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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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別資格條件、需才地區及名額一覽
甄選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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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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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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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才地區
(類組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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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
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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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員
(櫃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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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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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2.具備擔任理財人員意願者。
3.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任一考科等級達基礎(B)。
4.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
信託法規測驗合格證明書。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3)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5.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詳附錄、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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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市地區
(X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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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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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
(X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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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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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地區
(X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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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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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區
(X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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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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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區
(X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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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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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埔里地區
(X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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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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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地區
(X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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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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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員
(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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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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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領有政府機關所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於上傳證明文件中檢附113年6月5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證明文件須於進用時仍為有效期間內)。
◎「一般行員-身心障礙」類別擔任工作(包含但不限於)為
各營業單位(分行)之櫃台人員,因工作內容係擔任櫃台
第一線服務人員,須與公眾接觸且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
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後,審慎報考。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2.具備擔任理財人員意願者。
3.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任一考科等級達基礎(B)。
4.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
信託法規測驗合格證明書。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3)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5.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詳附錄、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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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區
(X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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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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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行員
存匯人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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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職
等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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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具銀行業存匯業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2.具備擔任理財人員意願者。
3.具備下列任一測驗合格證明書:
(1)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2)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書。
4.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詳附錄、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
※錄取人員將依工作經驗及年資,調整進用職等及薪資。
※依錄取人員工作經歷及居住所派任服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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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
(X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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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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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行員
企金業務人員組
|
5
職
等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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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具銀行徵授信業務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2.具外派意願者。
3.具備下列任一測驗合格證明書:
(1)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2)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3)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4)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或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
4.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詳附錄、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
※錄取人員將依工作經驗及年資,調整進用職等及薪資。
※依錄取人員工作經歷及居住所派任需才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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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區
(含雙北市、桃園、
新竹、苗栗地區)
(X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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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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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地區
(X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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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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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以南地區 (X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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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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