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囊快訊

【NEW】114導遊領隊/報名簡章公布!
2024.12.03
【本文轉自:交通部觀光署】
114年/導遊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
筆試 | |
報名日期: | 113.12.10~12.19 |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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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2(外語&華語領隊)
114.03.23(外語&華語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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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外語導遊) | |
報名日期: | 114.04.29~05.05 |
考試日期: | 114.05.24~05.25 |
報名資格 |
(一)華語導遊&領隊人員、通用制外語導遊&領隊人員
須具備下列第一款身分,並符合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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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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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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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第二款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同等學力之認定,準用教育部訂定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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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用制外語導遊&領隊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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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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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之現職人員且於旅行業服務年資(以113年12月19日為結算日)滿二年以上者,由其任職旅行業(總公司)推薦報名參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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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或具前開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同等學力之認定,準用教育部訂定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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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通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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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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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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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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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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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職業實務
導遊職業法規
觀光資源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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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職業實務
領隊職業法規
觀光資源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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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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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日語、韓語、馬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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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日語、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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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以下語言別之參測人員,應檢附參測當年度前3年內,
111年1月1日至113年12 月19日之外國語能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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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泰語、
義大利語、印尼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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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德語、西班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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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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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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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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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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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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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職業實務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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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職業實務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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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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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韓語、越來語、馬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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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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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以下語言別之參測人員,應檢附參測當年度前3年內,
111年1月1日至113年12 月19日之外國語能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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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泰語、
義大利語、印尼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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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德語、西班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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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外語導遊/領隊人員通用制評量測驗,持有效期內導遊/領隊人員執業證(114年4月29日以後)或領有評量測驗當年度前3年內考試院導遊/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111、112年),或經交通部觀光署外語導遊/領隊人員通用制或華語導遊/領隊人員評量及格3年內者(113年),其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專業科目)得予免測,請選擇應測外國語1科。
2. 參加外語導遊或領隊人員通用制評量測驗,並申請外國語筆試免測者,請選擇應測專業科目3科。
3.. 參加外語導遊或領隊人員專用制評量測驗,並申請外國語筆試免測者,請選擇應測專業科目1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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