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囊快訊
考情公告
建築師考試 改「滾動式」科別及格制
2019.01.08
【本文轉自:聯合報】
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專技高考建築師考試規則,建築師考試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各及格科目成績均可保留三年。
考試院指出,建築師考試原採行「補考式」的科別及格制,即自應考人第一科成績及格起保留三年,若第四年仍有科目不及格,次年起須全面重新應試;也就是說,只有第一年及格科目成績保留三年,其他科目則不到三年。
考量科別及格制之精神,在於確保各應試科目之專業要求,且為充分保障應考人權益,考試院會通過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亦即應考人各科成績及格者,其效力均得保留三年,各科目個別計算。新修正之規定亦適用舊制下應考人已及格且未逾三年之應試科目。
另為配合推動建築師執業資格國際間相互認許之國際合作談判,本次建築師考試規則修正,也增訂外國人領有該國建築師執業證書,且經主管機關本於平等互惠原則認可,即可申請建築師考試應試科目之減免,獲准者得僅應考「建築計畫與設計」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