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囊快訊
考情公告
【NEW】台糖招考簡章公布! 1/27考試
2023.11.20
【本文轉自:台糖公司】
11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進工員甄試
報名日期: | 112.11.23~12.05 |
考試日期: | 113.01.27 |
招考名額: | 148人 |
重要時程表
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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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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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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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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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試
:
筆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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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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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 11 月 23 日(四)10:00
至 12 月 5 日(二)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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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如於第二試時發現,不得進行第二試;於錄取後發現時,取消資格。
2.具特殊加分身分、證照加分或報名費優惠資格者(請詳閱 P.10~12),請於 12 月 5 日 17:00 前,依簡章規定完成資料登打或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凡逾期、未上傳證明文件、檔案損毀、模糊不清、無法辨識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享有加分身分、報名費優惠或取消應試資格。
3.報考「身心障礙組」者,請於12月5日 17:00前,依網路報名程序上傳至錄取名單公告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凡逾期、未上傳證明文件、檔案損毀、模糊不清、無法辨識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取消應試資格。
※繳費期限至112年12月5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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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及列印
入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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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1 月 23 日(二)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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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寄發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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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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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1 月 27 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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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臺南考區;請詳閱簡章及入場通知書所載相關測驗規範;並攜帶雙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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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與參考答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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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1 月 29 日(一)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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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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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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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1 月 29 日(一)14:00
至 1 月 30 日(二)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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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登入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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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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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3 月 7 日(四)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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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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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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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3 月 7 日(四)14:00
至 3 月 8 日(五)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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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登入申請成績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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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結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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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3 月 13 日(三)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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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並輔以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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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試
:
口
試
/
體
能
測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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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及列印
入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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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3 月 19 日(二)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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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測試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寄發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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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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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3 月 23 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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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臺南考區舉辦,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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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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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4 月 3 日(三)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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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甄試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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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進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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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 5 月 13 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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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變更,依台糖公司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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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甄試類別之工作地點、報考資格、考試科目、錄取名額一覽
甄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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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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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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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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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
(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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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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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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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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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汽車(普通小型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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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商業概論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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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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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組 2
|
臺南市
高雄市
|
3
|
12
|
||
身心障礙組 3
|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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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
|
||
業務 1
|
臺南市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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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2
|
高雄市
屏東縣
|
2
|
8
|
||
業務 3
|
花蓮縣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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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4 (日文)
|
臺南市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日語能力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2以上, 並取得合格證明。
(2)日語(文)科系畢業、留學日本或曾任職日本公司 1 年以上且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
1
|
4
|
|
會計
|
雲林縣
|
高中(職)以上會計、財務及商業經營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會計學
B.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第二試:口試
|
1
|
4
|
外勤銷售 1
|
臺南市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行銷實務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
|
4
|
外勤銷售 2
|
臺東縣
|
1
|
4
|
||
地政 1
|
臺中市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土地法規概要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3
|
39
|
地政 2
|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
15
|
40
|
||
儲備加油站長 1
|
臺中市
嘉義市
嘉義縣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
(1)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2)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3.工作經驗:
最近5年(107年12月6日至112年12月5 日) 期間,具加油站工作累計經驗3年以上(含公、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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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石油管理法及加油站
設置管理規則
B.工安環保法規
(包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第二試:口試
|
4
|
12
|
儲備加油站長 2
|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
4
|
12
|
||
儲備加油站長 3
|
花蓮縣
臺東縣
|
2
|
6
|
||
化工 1
|
雲林縣
嘉義縣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化工科、化學科及食品加工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化工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基礎化學
B.化學工業概論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7
|
21
|
化工 2
|
臺南市
高雄巿
|
5
|
15
|
||
一般農業 1
|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
※具下列 1、2 資格條件之一,3為必要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農藝科、園藝科、農場經營科、 造園科及森林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一般農業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農業經營與管理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0
|
25
|
一般農業 2
|
臺南巿
屏東縣
|
5
|
15
|
||
機械 1
|
雲林縣
嘉義縣
|
※具下列 1、2 資格條件之一,3為必要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機械科、電機科、機電科及動力機械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機械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機件原理
B.機械電學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22
|
40
|
機械 2
|
臺南巿
高雄巿
|
15
|
30
|
||
鍋爐 1
|
雲林縣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具備甲級鍋爐操作技術士證照或10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取得結業證書。
|
2
|
10
|
|
鍋爐 2
|
臺南巿
|
2
|
10
|
||
農業機械
|
屏東縣
|
※具下列 1、2 資格條件之一,3為必要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農機科、機械科及動力機械科等 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 曾任農業機械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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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農業機械
B.引擎原理與實習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2
|
6
|
儀電 1
|
嘉義縣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電機科、電子科、機電科及儀電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儀電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電子概論
B.電工機械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
|
5
|
儀電 2
|
屏東縣
|
2
|
10
|
||
電機 1
|
南投縣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電機科、電子科、機電科、機械科及動力機械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電機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基本電學
B.電工機械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
|
4
|
電機 2
|
嘉義縣
|
4
|
12
|
||
電機 3
|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
12
|
30
|
||
電機 4
|
花蓮縣
|
1
|
4
|
||
土木 1
|
嘉義縣
|
※具下列 1、2 資格條件之一,3 為必要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土木科、建築科、水利工程科等 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備下列(1)或(2)項條件:
(1)具備「附錄」本類別所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
(2)曾任土木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
3.證照條件: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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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土木建築概要
B.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1
|
4
|
土木 2
|
臺南市
高雄市
|
2
|
8
|
||
畜牧
|
彰化縣
屏東縣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畜產保健科、動物保育科及獸醫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高中(職)以上非上述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須具豬隻飼養相關工作5年以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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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各占10%)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2.專業科目(各占40%)
A.畜牧學
B.飼料與營養
第二試:口試、體能測試
|
2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