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囊快訊
考情公告
【NEW】112年起/初等考不考公文
2022.05.06
【本文轉自:考試院】
考試院院會今(5)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第12條及第3條附表、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第11條及第3條附表、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11條及第3條附表一至附表四等5種法規,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公文格式用語,並自112年考試適用。
考試院表示,考量公文撰寫屬實務操作性質,初任人員考試錄取後,經由基礎訓練階段培訓基本內涵,並於實務訓練階段,經由各級主管指導,配合業務辦理實際撰擬公文,已達考、訓、用之衡鑑評量綜效,爰參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五等考試規定,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國文科目刪除列考公文格式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