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囊快訊
考情公告
【考選部】修正「監獄官」、「法院書記官」之應試科目及題型
2019.02.22
【本文轉自:考選部】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日前經考試院會審議通過,考試院業於108年2月18日對外發布,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本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並修正部分類科體格檢查規定,及調整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體格檢查之醫療機構與三等監獄官類科一致等。
本次修正內容,自108年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開始適用,考選部提醒有意報考之民眾,於報考前務必先行了解本項考試規則之有關規定,新修正發布之考試規則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項目下查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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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考試院】
考試院14日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包括:修正三等考試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及題型、部分類科體格檢查不合格規定,並將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之醫療機構修正為與監獄官一致。
考試院說明,為增加對於被告及少年收容人之法律知識及執法職能,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監獄行刑法」修正為「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刑法」修正為「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政策與犯罪學」、「心理測驗」二科修正為「刑事政策」、「犯罪學與再犯預測」;「諮商與輔導」修正為「諮商與矯正輔導」。為應司法院及法務部業務需要,法院書記官應試專業科目「法院組織法」修正為「行政法概要」,「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由申論式題型修正為混合式題型。
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
應試專業科目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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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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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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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獄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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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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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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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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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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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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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事政策與犯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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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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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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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諮商與矯正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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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監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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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監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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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應試專業科目題型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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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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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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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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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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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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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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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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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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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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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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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為申論、選擇混合題型,其餘為申論題